admin 發表於 2017-10-31 01:51:02

讀書不是愛讀就行,它也需要技術:寫一個好讀書筆記的...

文:萬維鋼武俠小說常常把武林高手描寫成能夠以一當十甚至以一當百的人物,但事實是一個人再怎麼練武也不能變成坦克。在真實世界中,即使你武功再高,我擺個十人槍陣—不用機關槍,就是古代的那種三四米長的冷兵器長槍—也能輕易地把你殺死。但是一個人的見識卻可以達到以一當百或者更高的境界。一個真正有學問的人,他的「內力」之高,你上再多俗人也沒用。跑步和練武對人身體素質的提高都非常有限,讀書卻可以極大幅度地提升人的思想內力。這種內力是對世界的理解和見識。讀書的目的是獲得見識以及學習高水平的思維方法。這個世界經常會發生一些有意思的事情,它們令很多人興奮,迷惑,或憤怒,而大多數人只會在新聞網頁的評論中發洩自己的情緒。如果你讀過這方面的書,也許就會指出:第一,這件事其實沒什麼,我知道比這個更好/更壞/更怪的事;第二,那個所謂專家說的意見屬於X流派,而學術界對這派有很大的爭議,其實他們已經過時了,比如獲得某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的Y理論,就是個更好的理論;第三,我估計此事將會向某個方向發展。著名經濟學作者提姆.哈福特(Tim Harford)出過一本《親愛的臥底經濟學家》,這是他在《金融時報》答覆讀者提問的短篇合集,其中每一篇文章都是這樣的套路。有學問跟沒學問是很不一樣的。即使不想當專欄作家,做一個有學問的人總是有用的。當沒學問的人大驚小怪的時候,有學問的人可以見怪不怪;當沒學問的人視若無睹的時候,有學問的人卻可以見微知著。從讀書的角度看,世界上有兩種人。一種人讀書是為了掌握技能,通過各類考試,或者純粹是為了娛樂。另一種人讀書卻是為了提升自己的內力。這兩種人最初的「智力」水平未必有多大差別,但是假以時日,他們的「智慧」水平將會有天壤之別。只有後一種人,才配被稱為「讀書人」。這裡我想談談「讀書人」應該怎麼讀書。我國最暢銷的圖書類型是各種教學參考書和考試輔導書,它們不算書。金庸、瓊瑤的小說當然得算書,但看這種書不值得講究什麼技術。我們專門研究怎麼讀那些看完之後能夠加深自己對某一領域的理解,能夠獲得一種智慧上升的感覺(哪怕是錯覺)的非小說類的書。這種書有三個基本事實。第一,大多數人不看這種書;他們不是讀書人。第二,如果真看了的,其中大多數人沒有看完。在亞馬遜買Kindle版的電子書後,你可以看到別的讀者在書上畫的最流行的重點。Kindle允許你在讀書的時候在認為是重點的語句上畫線,而亞馬遜會把畫線比較多的語句在書中標記出來。我看了很多非小說類的書,其中的規律是絕大多數流行重點出現在前兩章。而書的四分之一以後,就基本上看不到重點標記了。難道這些書的後面都沒有重點值得畫了嗎?答案顯然是大多數人對大多數書都只看了四分之一就不看了。2014年華爾街日報上一篇文章使用統計Kindle上重點句子的方法發現,大多數讀者讀《時間簡史》只讀到了6.6%,讀《快思慢想》只讀到了6.8%,而讀被視為近年來最重要經濟學著作的《二十一世紀資本論》,則只讀到2.4%,儘管這本是當前亞馬遜上最暢銷的書。愛買書的人不一定真讀書,很多人只不過是愛藏書而已。第三,即使看完了的,其中大多數人沒有看懂。我就舉哈福特的成名作《誰賺走了你的咖啡錢》(Undercover Economist)這本書做個例子。在我寫此文的最初版本時候(TNL編按:2009年),此書在豆瓣有三個頁面,其中只有中文版頁面有不算灌水的讀者書評。在豆瓣上的6篇熱門評論中,最熱的一篇,「子不曰」的《撕開面皮給你看》,談到了書中說的星巴克咖啡和超市搞亂價格現象;第二篇的題目就是此書的標題,內容不是讀書心得,而更像是給書做的廣告;第三篇《真實世界經濟學》,提到星巴克,然後不知為何開始談另一本講經濟學的書和自己讀經濟學讀物的過程;第四篇,談到星巴克、房價、超市定價和大學生的火車票。讀這些書評,似乎《誰賺走了你的咖啡錢》是一本講述生活中的經濟小故事的漫談。但這本書並不是純粹漫無邊際的瞎侃。它的觀點相當鮮明,主題很突出。此書反覆強調一個概念—「稀缺」。第一章寫星巴克賣咖啡的例子,為的是指出沒有稀缺就不可能賺錢。第二章寫有了稀缺你也未必能賺到很多錢:哪怕附近只有你一家超市,顧客也未必會在你這裡花很多錢買東西。你必須使用一系列的手段,甚至詭計,來讓人掏錢。最典型的辦法是對顧客實行區別定價。第三章到第五章寫經濟學家為什麼喜歡市場,因為市場調節可以自動把稀缺的東西變得不那麼稀缺。然後談到市場為什麼有時候會失靈。政府的有些政策,表面上為了公平,但客觀上是促進了稀缺,比如說不讓優質小學的入學市場化。第六章指出像亞馬遜這樣的公司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稀缺力量。第七章到第十章則是前面這些理論在當前熱點問題中的應用。如果我們看完這本書只記住兩個字的話,這兩個字應該是「稀缺」。但是看看排在前四名的豆瓣書評,竟然沒有一篇提到「稀缺」這個詞。如果你只看這四篇書評,你記住的兩個字是「咖啡」。而星巴克怎麼賣咖啡,其實是該書前四頁說的事情。用這種讀法就算再讀15本講經濟學的書,也學不會用經濟學家的眼光去看世界,得到的只不過是一大堆飯桌上的小段子而已。等到下次聽專家說話,感覺還是似曾相識,可自己又說不出來。所以,讀書這件事沒那麼簡單,它也需要技術。有會讀的,有不會讀的,不是愛讀就行。有很多人總結過讀書的技術。總結得最好的大概是名著《如何閱讀一本書》。現在在網上可以找到很多關於這本書中閱讀技巧的筆記總結。在我看來,此書最牛的地方並不在於任何特殊的技術,而是一種精神。這種精神認為閱讀有三個檔次:為了娛樂而讀,為了訊息而讀和為了理解而讀。首先,只有為了理解某個我們原來不懂的東西而讀書,才值得認真對待。其次,讀書應該以我為主,而不是以書為主。此書作者說,世界上值得反覆閱讀的書不超過一百本(並在書後列舉了這一百本書),其他所有的書基本上讀完就可以扔了。凡是真能做到以這樣的精神去讀書的人都是真正的精神貴族,他們與那些藏書的書蟲完全不同。《如何閱讀一本書》幾乎是手把手地教給讀者一套細緻的讀書方法,不厭其煩,以致於很多讀者迷失在這些方法的細節之中。然而有諷刺意味的是,我看了很多人們對《如何閱讀一本書》這本書做的筆記,這些筆記大都未能把握這種高級的閱讀精神。強力研讀本文在《如何閱讀一本書》的基礎上,提倡一種高強度的讀書方法,稱之為「強力研讀」。與《如何閱讀一本書》中按部就班的,煩瑣的固定套路不同,我們的「強力研讀」更像是一種態度和心法。其實我很想給此文起一個英文標題,叫做Deep Reading(深度閱讀),以與最近心理學家們談論的訓練天才的新成果,「刻意練習」(deliberate practice,deep practice),相呼應。「強力研讀」並不是為了讀《廣義相對論》之類的專業著作,它面向的對象就是《誰賺走了你的咖啡錢》之類寫給非專業讀者的非小說類書籍。稱為「強力」,是因為它追求閱讀的深度和效率,力圖能在一本書中挖掘到最大限度的收穫。我曾經聽過一個笑話,說我們是怎麼向別人學習的呢?我們就如同小偷一樣到別人家裡把除了廚房水槽之外的所有東西都搬走了—然後我們回過頭去把廚房水槽也搬走了。我們就要用這樣的精神去讀一本書。強力研讀跟「刻意練習」有三個共同點:第一,不好玩。世界冠軍培訓基地沒有「寓教於樂」這個概念。「強力研讀」不是為了娛樂和休息,而是用非常嚴肅認真的態度,非得把一本書融會貫通以致於「長」在自己的大腦裡不可。這種讀法相當累。我認為寫讀書筆記是一個非常正經的工作。第二,用時少。就如同在那種專門培養天才的最好的音樂學校裡,孩子們每天真正練琴的時間絕對不超過2個小時一樣。沒人能長時間堅持那樣的強度,而沒有強度的訓練還不如不練。你可能每天花很多時間閱讀,但你很難做到用很多的時間強力研讀。要把精力充沛而又不受打擾的時間段留給最好的書。第三,不追求快。很多讀書方法教人怎麼用最快的速度讀完一本書,而那些有必要快速讀完的書根本不配讓我們讀。讀書的一個關鍵技術在於對不同的讀物採取不同的閱讀速度。娛樂性的小說,純粹訊息性的新聞,讀得越快越好。而對於處在我們的「學習區」內的好書,則應該慢慢地仔細讀。把一本書快速讀完,就好像把一首曲子快速彈完一樣,這不是練琴,這是為了完成練琴任務。讀書人的一個祕密就是,讀得慢,吸收知識和增長內力的效率會更高。據說失讀症患者之所以特別容易出人才就是因為他們讀得慢。以下是強力研讀的具體做法,它的核心技術是讀書筆記。新書要讀兩遍一本書應該被讀兩遍,而且只讀兩遍。好書讀一遍你不可能掌握到精要,反過來說如果一遍就夠了,那這本書也不值得強力研讀。我們說的思想類書籍,不是什麼學術著作,所以再好也沒必要讀三遍。兩遍正好。而且最有效率的辦法是讀完一遍馬上再讀一遍。第一遍是正常通讀,只要放鬆地欣賞作者的精妙思想和有趣故事即可。不要追求讀得快,值得時不時停下來思考一下的書才是好書。在讀第二遍的同時寫下讀書筆記。這時候就不要每個字都讀了,書中作為例子的故事大可跳過,要專注於思想脈絡。讀一章,記一章筆記,直至讀完。然後這本書就可以束之高閣,甚至直接扔了。什麼是好的讀書筆記?讀書筆記的一個重大作用是為自己日後以最快速度重溫這本書提供方便,直接看筆記就可以。還有別的好書等著我們去讀呢,所以筆記最好要寫到可以取代原書的程度。我看過很多平庸的筆記,有些就如同小學生給課文概況中心思想和段落大意一樣。網上有很多人用畫「心智圖」的方法來做讀書筆記,這種方法的意義也不大。流水賬式的讀書筆記就好像用胸圍、臀圍、腰圍這三個數字來描寫一名美女一樣無趣。強力研讀要求讀書筆記必須包括四方面的內容:
[*]清晰地表現每一章的邏輯脈絡
[*]帶走書中所有的亮點
[*]有大量的自己的看法和心得
[*]發現這本書和以前讀過的其他書或文章的聯繫
許多人的筆記只有摘要概括。能做到第一點,找到邏輯脈絡,就已經算是優秀筆記了。我只看到過極少的人偶爾在筆記中插入書中亮點。至於後面這兩點,能做到的更是鳳毛麟角。但是只有做到全部四點,你才能把一本書的效用發揮到最大。你會發現這個回報是巨大的。我習慣完全按照原書的章節給讀書筆記劃分章節,甚至保留各章的標題。在每一章的開頭,用自己的話寫下這一章作者到底想說什麼,各章穿起來就形成了系統—不過,這種內容提要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能看出作者的邏輯脈絡。大多數人之所以沒有真正地理解一本書,就是因為看不到這個脈絡。每一章的邏輯結構如果真寫出來也許只有幾句話,可是這幾句話卻常常是分佈在好幾十頁之中。善於寫書的作者往往會在書中收錄大量引人入勝的小故事(包括科研案例、歷史典故和名人軼事),只有把這些小故事串起來我們才能明白作者到底在說什麼。單獨看其中的一個故事,每個人都會對這個故事有不同的解讀。然而這個故事在書中的作用卻往往會被人忽略,最後只記住了小故事這棵樹木,而看不到它們組成的森林。現代人喜歡小段子,往往能記住作者講的笑話而忘了作者的本意。在美國歷史上,沒有電視、沒有網路、更沒有微博的 「印刷機時代」,史蒂芬‧道格拉斯(他曾經跟林肯競爭過美國總統,還競爭過老婆,最後都失敗了)曾經跟林肯有過連續7場的著名辯論。道格拉斯口才極好,常出妙語,但是他告誡聽眾不要為妙語鼓掌。《娛樂至死》這本書是這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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